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职责重于泰山,食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单位正常秩序,减少餐厅因食品卫生安全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
1、相关人员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单位应急小组确认后立即向食药监局和卫生部门报告。报告资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事故人数、症状、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物等。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及时将中毒者送医院进行治疗。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4、如实反映状况。单位负责人及与本次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人员要如实反映本次食品安全事故状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状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对可疑食品安全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带给可靠的依据。
6、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结束后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场所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1)对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品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四、防范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教育。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落实台账登记制度。
(2)餐具消毒关。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的食品中毒事故。
2、广泛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
定期或不定期向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讲座,充分利用交接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